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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国美黄陈之争:不如相忘于江湖


    国美的黄光裕与陈晓之争,最终以陈晓淡出国美,张大中接任而告终。事情本应告一段落,然陈晓总不甘心就此淹没。2011510日,在国美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之际,陈晓却在媒体前意外“露面”,指责老东家国美内部存在巨大的财务漏洞,再次引起轩然大波。此行为终于自掘坟墓,将陈晓自己推上了道德的审判台。

    分析陈晓的身份,我们就可以明白,其是何其利益熏心且罔顾道德的一个人。在黄光裕入狱期间,陈晓作为职业经理人,持有国美1.38%的股份,为国美的小股东之一,但其有一个更重要、更敏感的身份,那就是作为大股东黄光裕代表的身份,担任国美董事会董事,且以此身份执掌国美董事会。我们来看看陈晓在任时都干了些什么,那就会明白身陷囹圄的黄光裕何以会发出“是自己将一手创办的企业托付给了陈晓,但所托非人”此言。其实,黄光裕对陈晓是信任有加,赠送一辆迈巴赫跑车,给他安排一间与自己同样大的办公室,怕他不习惯北方的饮食,甚至还专门让自己的大厨来烧制适合陈晓口味的淮扬菜。而陈晓的回报是什么:背叛,赤裸裸的背叛。其在黄光裕入狱期间,于20097月,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董事会公告宣布了一项股权激励方案,激励方案总金额近7.3亿港元,共计3.83亿股购股权,陈晓以获得2200万股认购权在激励方案中力拔头筹。在以后的日子里,陈晓还发表了对黄光裕的一系列战斗檄文,如“近20个月过去了,这时的国美已经与200811月黄总出事时有了很大差别,现在的局面是由董事局和管理层来控制的,要想回到20个月前是不可能了”;“董事局目前空前统一,我们完全可以采取措施让大股东出局,只不过碍于昔日的情面,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黄光裕始终没有看清楚结局,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政府都不可能让一个经济罪犯再在上市公司发挥重要的支配作用”等等。但陈晓忘记了,这些言语和行为伤害的不仅仅只是黄光裕,也有当时支持他的其他资本,如贝恩等等。一个可以时刻反噬原来恩主、乘人之危、僭越身份的职业经理人,谁不担心自己在后来的日子里不被再次背叛?基于此考虑,贝恩资本与黄光裕再次联手,陈晓的结局不言而喻,终究是灰溜溜的从国美淡出。

    故事本应就此打住,然在淡出国美之后,陈晓却再次向媒体披露老东家国美内部存在着巨大的财务漏洞,其利欲熏心,践踏相关的契约原则(我相信作为一个高端的职业经理人,老板会没有和你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既使没有,这是基本的契约原则你难道不懂?可见,贪婪终将陈晓自己推进了深渊)和道德底线到了如此地步。其人可悲,其人可叹!商业伦理专家波士顿大学管理学教授波斯特对职业经理人有一个深刻的定义:“职业经理人前有‘职业’一词,这代表着专业领域内最高标准的荣誉。管理并没有正式的伦理规范,但是,‘信任’、‘尊重’的历史和传统则要求职业经理人必须在实践过程中将它们演绎到最高标准,类似于律师、医生。”在我们中国,更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道德底线。陈晓却一再的无视和践踏,其居心何在?温家宝总理有云“企业家的身体里应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其言语对职业经理人同样适用,陈晓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和落井下石,只会让大众对其人品和道德产生质疑,其必将被扫进商业历史的垃圾堆,永不翻身。

    故,在欣闻其转身做起投资人,投资了“名巢实业”并重新做起了董事长之时,在此奉劝陈晓一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备注:就陈晓510言论国美董事会已经提起诉讼……)

                                    


作者:临亚工艺 冯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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