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国税专版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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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诠释


    一、税收涵义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对税收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税收征收的主体只能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是无权征税的。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政府管理社会和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3)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4)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作为政府筹集政府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特点。

税收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三、税与费的区别

    与税收规范筹集财政收入的形式不同,费是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和居民个人提供特定的服务,或赋予某种权利而向直接受益者收取的代价。税和费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

    税收的主体是国家,税收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海关或财政部门;而费的收取主体多是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

    2、特征不同

    税收具有无偿性,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与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之间不具有对称性。费则通常具有补偿性,主要用于成本补偿的需要,特定的费与特定的服务往往具有对称性。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定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并相对稳定;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3、用途不同

    税收收入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用于社会公共需要支出,而费一般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

    四、纳税人的权力

    纳税人的权利是指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由法律确认、保障与尊重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纳税人所应获得的救助与补偿权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税收知情权;2、保密权;3、依法申请税收优惠权;4、陈述与申辩权;5、税收救济权;6、税收监督权;7、申请延期申报权;8、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9、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10、其他权利:(1)请求回避权;(2)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3)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拒绝检查权;(4)委托税务代理权;(5)索取有关税收凭证权。

    五、纳税人的义务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均衡的,纳税人义务是指依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税人在税收征纳各环节中应承担的义务。

    1、依法纳税的义务:(1)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2)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4)依法计价核算与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义务。

    2、接受管理的义务:(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3)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3、接受检查的义务。

    4、提供信息的义务:(1)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2)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3)提供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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